广州市会展业行业协会
电话:020-83484075、83484067
传真:020-83484067
网址:www.gzceia.com
邮箱:gzceia@vip.163.com
微信号:gzceia20050420
公众号: 广州会展平台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0号汇华商贸大厦1306
转发丨国知局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
发表日期:2023-01-31 阅读次数: 995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
国知发保字〔2022〕30号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部署,规范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条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遵循职能部门指导监管、展会主办方具体负责、参展方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区域内所举办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维护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秩序。
第二章 展前保护
第五条 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技术咨询,帮助参展方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第六条 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对参展合同中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条款加强指导,推动相关方在约定条款中明确以下内容:
(一)参展商自觉遵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承诺;
(二)参展展品、展品包装、展位设计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分等参展项目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承诺;
(三)参展商主动公开参展项目权利证明、配合查验等义务;
(四)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七条 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应展会主办方的请求,指导展会主办方对参展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状况核查。
第八条 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展会主办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设置工作站,并应展会主办方请求协调相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进驻工作站。工作站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投诉;
(二)调解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三)提供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四)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提供判断意见,协调展会主办方进行处理;
(五)将有关投诉情况及材料移送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涉嫌违法线索移送相关执法部门;
(六)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
(七)其他相关事项。
第九条 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指导辖区参展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涉嫌侵权风险自查,加强对参展商知识产权保护的业务指导。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视情况组织协调参展商注册地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法对特定参展商开展核查。
第三章 展中保护
第四章 展后保护及其他管理
第十九条 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投诉处理情况,将相关材料移送参展商注册地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展会主办方记录参展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恶意投诉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 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展会主办方对展会知识产权信息进行统计,对展会知识产权投诉、纠纷处理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于展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执法部门和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的协调与衔接。
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推广有效做法、宣传优秀案例。
素材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广州市会展业行业协会 电话:020-83484075 传真:020-83484067 e-mail:gzceia@vip.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0号汇华商贸大厦1306
copyright 2005-2009 广州会展网(www.gzce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7020468号 信息产业部电子备案证书
采编中心地址:越秀区先烈中路80号汇华商贸大厦19楼1908-1910 编辑部电话:020-83484075/28998306
传真:020-83484067/61277620 Powered by Gzkuai